决心与家暴夫同归于尽!吉林女子3个月网购毒物16次,尚未动手先判1年半(图)
近日,在中国吉林省发生一起备受议论的「杀夫未遂」事件。一名40多岁高姓女子因为多段婚姻不幸,又遭受现任丈夫赵某殴打,竟决心与丈夫「同归于尽」。于是她透过网路搜索「致癌」、「慢性中毒」等资料,之后3个月内在网上下单购买各种毒物多达16次,最终引起警方注意而被逮。
近日本案一审终结,法官认为高女虽然还未动手,但因以投毒方式杀人犯意明确,因此以故意杀人案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

中国吉林省一名高姓女子因为多段婚姻不幸,又遭受现任丈夫殴打,竟决心与丈夫「同归于尽」。于是透过网路搜索「致癌」、「慢性中毒」等资料,3个月内在网上下单购买各种毒物多达16次,最终引起警方注意而被逮。(示意图/翻摄pexels)
据陆媒《大皖新闻》报导,高姓妇人因为多次家庭纠纷,又遭丈夫殴打,对生活失去希望,竟下定决心与丈夫「同归于尽」。之后,她频繁在网上搜寻「如何使人罹癌」、「慢性中毒」、「老鼠药兑水至慢性中毒」等资料,并透过网路购物平台,在2024年5月至8月间,16次购买包含氯化钡、老鼠药、杀虫剂、黄曲毒素等有毒物品,意图杀害丈夫赵某,最终被警方察觉。
在法庭上,高女的律师提出辩护意见,称本案中高女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有了自杀和杀人的动机,但事实上并未著手实行犯罪,应当构成「犯罪中止」行为。且高女是因为生活无望,多次不幸的婚姻致使其有轻生念头。辩护律师也称,本案被害人赵某存在一定过错,他也明确承认有殴打过高女的行为。高女多次婚姻不幸,又遇人不淑,才是她亦欲轻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本案成因之一。
不过法院认为,高女多次在网路上购买有毒物品,欲以投毒方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高某的杀人故意系因家庭纠纷而引发,其杀人行为可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范畴。
法官还指出,高女在2024年8月17日被警方传唤到案时,公安机关人员还到快递驿站提取高女订购之毒物并进行扣押,因此高某的行为不具备「犯罪中止」之特征,故对辩护人提出高某系犯罪中止的意见不予采纳。
法官认为,高女多次在网路上购买有毒物品,欲以投毒方式剥夺他人生命,不属于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她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属于犯罪预备,可减轻处罚。高女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高女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综合以上考量,判决被告高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案件在中国网路上引起讨论,有网友认为就算婚姻出现问题,仍有许多合法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沟通、调解甚至离婚,直接跳跃到要杀人的地步「令人匪夷所思」。但也有人认为高女多次婚姻不幸,又遇上一个家暴丈夫,实在令人同情。还有网友提出质疑,认为网路平台可以让一般家庭妇女都轻易买到有毒物品,需要更加重视监管问题,才能免于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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