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查出怀孕,医生报警(组图)
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日,由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强奸犯罪一案开庭审理。
李某某的落网,与当地医院的一名妇产科医生有关。

今年2月,宜阳县公安局接到了该医生的报告,称其在为一名13岁女孩检查身体时,发现女孩已经怀孕,疑似遭受性侵害。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无论是否“自愿”,只要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且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需要特殊保护。
“13岁女孩怀孕的事实本身就是犯罪证据。”法律专家指出,这种怀孕情况背后极可能存在性侵、强迫卖淫等严重犯罪。

公安机关将此线索通报给宜阳县检察院,该院立即依法介入,协同公安人员开展调查并启动“一站式”保护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一次性开展询问、检查等取证工作。
通过询问,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这些年,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一些部门仍存在应报不报、漏报等问题。”
宜阳县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吕灿国告诉记者,为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见行见效,该院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查”工作机制,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倒查,确认是否存在应报未报等问题。
宜阳县检察院在办理郭某某强奸案中,通过倒查发现涉事学校有关老师在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后,既未向主管部门报备,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仅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调查发现,女孩的老师早已知情,却没有上报,导致悲剧发生。

这个老师不仅不帮助遭到伤害的女孩,还间接的保护了施暴者,令人愤怒。
女孩因身体不适去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发现她怀孕了,立即上报警方。
教育部门对涉案教师进行了追责,并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与学习。
为消除报告者的顾虑,保障制度落实,宜阳县检察院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对报告者信息予以保密。
2024年6月,该院主动向党委报告,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的决定》,推动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县监察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等10家单位和部门厘清职责、相互协作,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广大儿童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切实保证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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