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KPMG | ATO发布公开国别报告Public CbC豁免规定草案(组图)
2025年7月3日,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了《PSLA 2025/D1》指引草案,为其工作人员在评估企业是否可获豁免履行公开国别报告义务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原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澳大利亚公开国别报告制度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
KPMG澳大利亚 | 公开国别报告Public CbC注册须知
澳大利亚议会批准【国别税务信息公开披露规定】立法
01
豁免类型
草案中提出了两种类型的豁免:完全豁免和部分豁免。
完全豁免是指在特定报告期间内,企业可免除所有信息公开义务;
部分豁免则是指仅部分信息公开义务在该期间内被免除,具体可能包括部分应报告的信息,或某些国家/地区的全部信息。
澳大利亚税务局专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判断是否给予完全豁免、部分豁免或不予豁免。在做出判断时,专员将重点考虑制度的立法目的。澳大利亚公开国别报告制度旨在提升企业税务透明度,使公众能够评估企业的经济实质与税务状况之间的一致性。因此,只有在信息公开明显违背制度目的的特殊情况下,才可能获得豁免。
草案指出,“特殊情况”是指非常规、例外性的情形,即信息公开可能造成的损害或影响与制度目的不相称。草案列举了五种可能构成特殊情况的情形:影响国家安全、违反澳大利亚法律、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披露商业机密信息,以及与其他国家公开国别报告制度之间的关系。
其中,最后一点“与其他国家公开国别报告制度之间的关系”是指总部所在国已实施公开国别报告制度的企业,因汇率变动而成为澳大利亚制度的适用对象,但在其他国家制度下并未达到报告标准的情况。
草案附录1进一步列举了与上述五种情形相关的具体案例,并说明哪些情况可能适用于完全豁免或部分豁免。
02
商业机密信息的披露
在这五种特殊情况中,与一般企业集团最相关的可能是“商业机密信息的披露”。所谓商业机密信息,是指一旦公开,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或竞争劣势的信息。
草案中列出了判断信息是否具有“高度商业机密性”的五项要素:
信息的性质;
信息开发所需的成本;
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损害其价值;
信息对企业业务的重要性;
企业为保护该信息所采取的措施。
申请人需基于上述要素,具体说明为何该信息不应公开,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证据。此外,草案还列举了在判断是否给予豁免时,可能被认为缺乏说服力的主张,例如:
报告主体为私有企业,或无其他公开报告义务;
对“公开国别信息可能使竞争对手推测企业决策或商业策略”的一般性担忧;
关于未来计划或商业机会可能受损的抽象性说明;
认为公开信息可能引发误解或误判的主张。
仅凭上述主张,可能不足以构成豁免的合理依据。因此,在申请豁免时,企业必须具体说明哪些信息将如何造成竞争上的不利影响,并明确这些影响是涉及整个报告义务,还是仅限于特定信息。

03
豁免申请流程
草案还对豁免申请的流程作出了说明。首先建议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完成与澳大利亚税务局的注册。申请时需提交书面材料,明确说明申请豁免的理由,并附上相关支持性证据。证据可包括相关合同、内部文件、法律或制度依据,以及信息公开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分析等。
申请可在报告期结束前提交。但若企业在法定申报期限前尚未收到豁免结果通知,则需与ATO协商申请延长申报期限。
此外,豁免是按报告期逐年授予的,即使申请内容与前一年相同,企业仍需每年重新提交申请。不过,草案允许企业在最多两年内引用前一年提交的资料进行申请。
目前,ATO正在就该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5日。KPMG也计划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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