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媒体泄密!中国保密局:新闻“追求新奇”易遭“外部势力”利用(组图)
中国的保密机关警告,宣传部门与涉密单位的工作人员务必严守机密,并指称近来已有多起新闻媒体泄露国家机密的事件,恐被「外部势力」利用。
香港「南华早报」12日报导,隶属国家保密局的社群媒体帐号「保密观」10日发文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保密审查,以防止媒体采访过程中出现泄密情况。

中国保密机关声称,近来有多起新闻媒体泄露国家机密的事件。(路透档案照)
文章警告说,各部门的官方网站与社群媒体平台,是宣传的重要管道,「这些公开资讯往往是外部势力关注的焦点」,若新闻与宣传管控松散、未经保密审查,就很容易导致资讯外泄。
文章批评,一些宣传与新闻工作者「盲目追求新奇」,将宣传效果置于保密审查之上,进而危及国家安全与利益。
在中国,几乎所有国营机构都设有宣传部门。
文章进一步指控,一些涉密单位的工作人员纪律松弛,未经审批便随意向外提供涉密资讯。文章列举3起泄密案例,首例涉及记者与编辑为提升报导吸引力,向官员索取详细且敏感的资料。
其中1案指出,1名涉密单位宣传干部岳姓人员,未经批准便在受访期间向沈姓记者提供1份机密文件作为参考。
根据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密资讯分为3级,最高等级为「绝密」。
之后,1名赵姓编辑认为新闻应凸显「原创性与洞察力」,沈姓记者遂将该机密文件中的敏感内容纳入报导。该报导内容随后被发布至社群媒体,并在网路上广泛传播,当局认为这已造成严重的政府机密泄露。
另一案例涉及1名官员在视察军工企业时,企业方面已明确告知随行记者部分区域属于机密,不得拍摄。然而,该名记者仍拍摄部分仍属机密的新式武器与装备外观,并在地方电视新闻中播出,随后又被多家国内外网站转载,导致国家安全受损。
至于第3起事件,1名孙姓政府官员将涉密资料交给宣传部门人员时,只简单注明「仅供内部参考」,但未加注密级标签。这些资料随后被纳入新闻稿,并迅速被多家网路媒体转载、解读与推播,最终造成机密外泄。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保密管理规定」,新闻与出版机构及其编辑人员,不得刊载被采访单位或个人明确标示为国家秘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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