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尴尬了!8800万的古画要拍卖,结果被捐赠人找上门了(组图)
博物院监守自盗?
不久前南京博物院拿一件估值8800万元的捐赠古画,公开拍卖,结果被人家捐赠者的后人找上门来了!
这下尴尬了。

以前还嘲讽英国,现在我是没有这个底气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最近,一幅本该静静躺在南京博物院库房里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出现在了北京某拍卖行的预展上,估价高达8800万元人民币。而它的合法“娘家”——捐赠人庞莱臣的后人,看到新闻后直接一纸诉状,把南京博物院告上了法庭。



这事儿要认真说起来,还是一个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悬疑剧呢!
时间倒回1959年,近现代收藏巨擘庞莱臣的子孙,怀着满腔爱国热忱,将家族珍藏的137件(套)古代书画,无偿捐赠给了当时藏品匮乏的南京博物院。这可不是普通的捐赠,里头包含了宋元明清各代的精品,很多后来都成了南博的“镇馆之宝”。用当时的话说,这叫“倾其所有”、“鼎力相助”。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无疑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是把家族几代人的文化传承,托付给了国家。
然而,信任的基石,似乎从某个环节开始松动了。庞家后人后来发现,当年捐赠的137件古画中,竟然有5件“消失”了。其中就包括这幅如今估价8800万的《江南春》。画去哪了?南京博物院给出的官方解释是:
这5幅画早在1960年代初期,就被专家鉴定为“伪作”,因此按照当时的规定被“调剂”处置了。
庞莱臣与他为其藏品编的画目《中国历代名画记》

这个解释,直接把公众的疑惑值拉满了。
首先,鉴定为“伪作”的依据是什么?
是哪个专家、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档案里记录的?
南博至今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原始鉴定报告。更吊诡的是,这幅《江南春》在之前的展览和研究中,曾被南博自己描述为“流传有序、鉴定严谨”。怎么同一个机构,对同一幅画的前后评价,能上演一场“川剧变脸”?
南京博物院

其次,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算它是“伪作”,它就能被合法地送上拍卖台吗?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禁止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法律条文白纸黑字,说得清清楚楚。
也就是说,一旦文物被国有博物馆接收并成为馆藏,它的性质就变了,成了全民所有的公共文化财产,其处置有着极其严格的法律程序。南博所谓的“调剂”,究竟走了怎样的法律流程?有没有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报批?有没有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和公开处置?这些关键信息,公众看不到,捐赠人更是一无所知。



这种事还很多!
“10·21”特大倒卖文物案中查获的一级文物“昭君出塞”铜镜
这就引出了第三个,也是最伤人的问题:知情权在哪里?
从画作被鉴定为“伪作”,到被“调剂”出库,再到如今惊现拍卖市场,这中间几十年的时间里,南京博物院从未主动告知过捐赠人庞家后人。直到画作在拍卖市场闹得沸沸扬扬,捐赠人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家捐的画怎么在卖?”这种操作,不仅违背了基本的博物馆职业道德,更深深刺痛了捐赠者的心。以后谁还敢把传家宝捐给国家?
难道捐出去的结果,就是等着它在某天变成拍卖行里的一个天价数字,而自己连声招呼都听不到?


现在的情况就很是尴尬
一幅画从国家库房到拍卖市场,需要经过鉴定、注销、评估、交易等多个环节,如果没有内部人员的配合与操作,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南京博物院这次的案件,是否存在“监守自盗”或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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