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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安委法案:国安案可闭门审讯、律师须审查,学者忧未来被告“以一敌众”

2026-03-20 来源: BBC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BBC,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3月24日,澳门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法案将于政府公布翌日生效。

法案列明国安委的职责和组成,同时增订《司法组织纲要法》条文。该法允许国安案件可闭门审讯,并强制参与律师须先通过国安委审查,取得特别许可。如果审查不通过,被告则须更换律师。

目前,香港尚未设立律师审查机制。此前,曾有少数葡裔律师公开表达忧虑。不过当地葡文媒体也表示,大多数律师被要求置评时,均称“不愿作无谓牺牲”、“现况如此”、“不便评论”。

表决过程迅速,新增条文备受争议

法案在2月由政府提案,到通过前后不足两个月。通过后,澳门政府发新闻稿,向立法会、社会市民展现的“强烈责任担当”表示谢意。

去年7月,前民主派议员区锦新被指“勾结境外势力”,成为澳门国安法下被拘捕的第一人。他至今已被羁押超过230日,但案件仍未开审。有法律学者分析,修法不排除与此案有关。

该学者担心,未来在国安指定法官、指派律师,以及由特首提名的检察官组成的闭门审讯中,被告将陷入“以一敌众”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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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早在2009年制订《维护国家安全法》,于2018年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安案律师须被审查

澳门的立法程序主要分提案、一般性表决、委员会逐条审查、修正,再经细则性表决后成为法律。法案共有23条条文。有报道称,委员会会议举行不足一个半小时便结束,两次表决均全票通过。

新增条文规定,参与国安案的律师要获得指定法官的“特别许可”。律师要提交委托书、代理资格证明等文件,向法官提出申请,之后交由国安委进行审查。

国安委的决定具约束力且不能上诉。即使律师获得特别许可,后续法官若认为存在保护国安利益的必要,仍可中止或撤销其参与诉讼的许可。

澳门葡裔法律学者祈东耀(António Katchi)向BBC中文指出,港澳两地的规定都限制了被告选择律师的自由,“而澳门的修法比香港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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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中备受争议的新增条文,是对参与国安案的辩护律师进行审查。

他解释,被告选择律师的自由和律师接受委托的自由,现在都被“国安委的意志”所凌驾。国安委的决策权被他形容为“完全武装化”,即不受期限约束、不限否定次数、不受机构干预,且无需公开理据。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选择律师的权利将被彻底削弱。最坏情况下,被告最后只能由法院指派律师,在此之前,他可能数月甚至数年都无法获得任何律师的帮助。

律师或自此却步接手国安案

法案规定,律师需向法官呈交家庭成员情况、国籍、与境外组织或个人联系情况等个人资料。葡裔律师卢毅志曾表示,这已构成“对个人生活的实质性调查”。

祈东耀也认为,审查对《基本法》保障的个人隐私权构成不必要且不成比例的限制,而且所需资讯范围界定不清,认为要求存在违宪嫌疑。

目前,澳门首宗国安案仍未开审。区锦新已被羁押逾230日,外界无法得知其情况。其家人找不到愿意接受委托的律师,向律师公会求助亦无得到回应。

祈东耀担忧,法案会对几乎所有律师起到威慑作用。他猜测,有律师可能会认为不过审相当于被“列入黑名单”,担心会损害职业及家人的利益。

澳门葡裔律师何睿智(Jorge Menezes)同样批评审查制度影响极大。他推测未来在审查制度下,每个人都会透过自我审查来选择律师,而律师也可能为了适应环境而变得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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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前议员区锦新(左)被捕后一直被羁押,至今已逾230日。

国安案可闭门审讯、法官审理权扩大

新法规新增了闭门审讯的安排。未来法官若认为公开审讯损害国安利益,在咨询国安委意见后,可决定闭门审理。虽然判决会公开宣布,但禁止新闻界和公众旁听。

此外,指定法官的审理权管辖范围被扩大,不仅限于国安刑事案件,还包括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这在市民集会示威及结社等情况中尤为明显。

以示威为例,假设警方以国安威胁为由禁止游行,主办者申请司法复核。若未来审讯由指定法官闭门审理,警方可能会更放心地以相同理由禁止示威。

而在结社方面,如果政府以国安为由要求社团解散,这一诉讼属于民事案件。在指定法官、经审查律师和闭门审讯的组合下,政府解散社团的过程可能会更加“顺利”。

自疫情后,澳门的集会示威几近绝迹。2023年,原拟举办的“五一”游行在警方压力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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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扩大指定法官审理权会影响市民集会示威、起诉政府及结社等权利。

被告陷入“以一敌众”局面

澳门一直被视为“乖孩子”,但在2025年动用国安法拘捕前议员区锦新,令国际感到震惊。此次修法被认为是加强《宪法》在特区执行的一部分,旨在巩固领导地位,令法律制度更接近中国大陆。

澳门保安司司长陈子劲曾表示,法案是为国家安全“建立一道防火墙”。但法律专家祈东耀形容了一个严峻的场景:一名被告难以聘请律师,最后由法院指派一名胆怯的律师。

在法庭上,面对指定法官和特首提名的检察官,祈东耀发问:“这不是一场以一敌众的局面吗?”若审讯闭门进行,公众舆论也将无法对案件产生任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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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葡裔律师何睿智曾多次为前民主派议员苏嘉豪(中)作辩护律师。

何睿智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已无空间去挑战体制或捍卫公民自由。他特别提到,新闻界作为第四权的关注曾是提供辩护的重要支持。但如今,公平审讯和新闻自由都严重受损。

2025年4月,澳门独立媒体《论尽媒体》记者在采访时被带走,该媒体最终于同年底停运。目前公众若想了解国安案,只能依靠法院发布的零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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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批评审查制度违反《基本法》和相关国际人权公约。

香港会仿效吗?

澳门律师公会发表声明认为法案对落实国家安全观有重要作用。政府代表则强调,法案打击的是“心怀不轨”之人,普通市民完全不会受到影响。

但祈东耀认为,国安法定义的犯罪非常广泛模糊,守法市民也可能意外卷入。他强调法律正当程序的核心在于控辩双方平等,新规则使被告辩护权利受到极大限制。

针对香港是否会仿效,何睿智指出香港仍有独立律师传统,实施同类规则相对困难。然而他也感叹,在当前的环境下,“一切皆有可能”。

本文转载自BBC,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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