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教弟子针灸被认定非法行医,收10万罚单!卫健局:已是最低处罚标准
道士邱朝云被投诉非法行医后,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卫健局于2025年8月决定罚其5万元。因他迟迟未交罚款,于2026年2月25日加罚5万元。
邱朝云觉得很冤枉,“我是给俗家弟子教学针灸,大家交流学习时,会互相扎针,怎么就成了非法行医呢?”
卫健局认定非法行医,处5万元罚款
邱朝云,1965年生人,是四川省南充市集凤观的一名道士。他说,自己已经入道近30年,2023年拿到传度证。

邱朝云称自己已经入道近30年
“入道多年,我和很多师傅学习过,掌握一些针灸技术。但因为自己不以医术为主,也不对外行医,故未考取行医资格证。”邱朝云说。
邱朝云称,向他正式拜师的俗家弟子,或多或少都向他交了拜师费。他曾表示:“我会给弟子们讲授易经、道德经等,其中便有针灸。”

邱朝云和弟子的对话
“平日里,我每日都会给自己施针。教学时,我会让弟子在我身上扎针,我也也会给他们扎针,还会指导他们自己给自己扎针。”
他强调:“我给弟子们说,学了针灸但不能去行医,要行医必须要考行医资格证。”邱朝云认为,这是一种交流学习,但没想到自己会因此被罚款。

邱朝云认为,教弟子针灸是一种交流学习
2025年8月1日,顺庆区卫健局认定,邱朝云的行为系非法行医,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但因其积极配合工作后立刻整改,且无违法所得。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器械,罚款5万元。
邱朝云说,他在与顺庆区卫健局工作人员沟通中了解到,举报他的人,系自己的几名俗家弟子。
投诉者回复:并非仅给“弟子”针灸
5月12日,顺庆区卫健局对邱朝云给人针灸的两处地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了未摆放药品的中药柜、医疗箱、针灸针、医用酒精、艾草、刮痧油等。
5月13日,顺庆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问询。调查后认为,邱朝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属实,其非法行医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2025年8月1日,顺庆区卫健局向邱朝云寄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依据为:按照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
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026年4月9日,记者向一名曾参与投诉的“弟子”求证。对方说,邱朝云并非仅给弟子针灸。有人患病找他治病,他也会给其针灸,但没有收费。
“我们向卫健局提交了几十页的照片证据,不知道卫健局有没有核实。”该弟子称,邱朝云有一次对另一名“弟子”施针后,导致其一度休克。
他们遂开始投诉,发现邱朝云没有行医资格证,也没有道教道士收徒需要具备的教职证。
4月10日,南充市民宗局表示,传度证代表邱朝云受了道教教规的戒,其还需要获得教职证,才能称为教职人员,拥有教职证才能收弟子。
“邱朝云被‘弟子’举报后,确实有违背教义教规,还涉及一些其他问题,已经被我们撵走了。省道教协会还给他暂停传度证一年的处罚。”
卫健局多次联系沟通无果
谈及投诉者,邱朝云称很无奈。他说,几名弟子因各种原因,提出退还拜师费。
“避免弟子家庭受影响,我就退了拜师费。我教弟子们针灸,没想到却被投诉了。有的弟子曾多次主动问针灸事宜,结果却说是我主动要扎针灸。”

邱朝云谈及投诉者,称很无奈
他强调,“投诉者称我给人用针灸治病是谣言,卫健局调查后,并没有查明我给人治病。”
聊天记录显示,4月25日、27日,邱朝云给两人退费。另外还有一人曾主动提及针灸、针灸学习事宜。

邱朝云给两人退费
“这件事让我就感到郁闷,在卫健局调查后,我外出云游散心。”邱朝云说。
7月,顺庆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刘某多次联系邱朝云无果。7月21日、23日,刘某先后发消息,称要给邱朝云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签字。
并称其收到告知书后,还可以申辩或听证。7月31日,刘某将文书以彩信的形式发送给邱朝云。
8月1日,又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邱朝云邮寄。但7月30日开始,邱朝云未回复过刘某短信,也未接电话。
时隔6个月,卫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感觉和他们沟通很累,他们已经认定我非法行医了,所以没有再看短信。”邱朝云说。
顺庆区卫健局3次向邱朝云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邱朝云始终没有接收,且拒绝沟通。
2026年3月11日,顺庆区卫健局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内容为:罚款5万元,加罚罚款5万元,总计10万元。

顺庆区卫健局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区法院认为,顺庆区卫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邱朝云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处理决定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
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图为法院判决
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顺庆区卫健局作出的5万元罚款与5万元加罚的处罚内容。
对此,邱朝云不认可。他说,2025年5月份之后,他离开南充前往外地,所以没有收到过卫健部门寄送的相关文书、函件。
“我承认收到过私人手机发出来的短信通知,但我朋友都说政府部门不会通过私人电话办案,所以没有引起重视。”
2026年3月30日,邱朝云向顺庆区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处罚过重?“我没有获利,也不是行医,这是小过重罚”
邱朝云认为,针灸行为发生在道观,对象仅为道观的同门弟子。性质是传统针灸技法的教学与切磋,而非以治疗为目的的行医。
客观上,他既没有获利,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他认为,自己系首次被询问调查,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对象特定。
顺庆区卫健局直接处以5万元罚款,后加罚5万元,处罚幅度明显不相适应,应属于“小过重罚”。
卫健部门:系按最低标准处罚,非小过重罚
4月9日,顺庆区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邱朝云虽没有违法所得。但“没有违法所得”属于“违法所得不满1万元”,也要按1万元标准罚款。
“按1万元的标准,已经是从轻处罚了,并非小过重罚。”工作人员解释道,川渝地区有“首违不罚”的清单,但非法行医不在其中。
虽然邱朝云称这是内部交流学习,但针灸属于医疗行为。“我们是论行为,不是论对象。针灸一旦扎错,对身体危害极大。”
同日,南充市卫健系统一知情人士表示,5月26日,区卫健局进行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
讨论认为,执法人员办理过程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决定罚款5万元。
律师观点
观点一:即便是内部交流学习,也构成非法行医;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应属于“小过重罚”
律师赵良善认为,即便道士实际掌握针灸技术,在无行医资格证的情况下,也不属于合法行医。
但若道士邱朝云无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系初次违法且已整改,仅按法条最低标准5万元处罚,未充分适用从轻、减轻处罚规则,属于“小过重罚”。
观点二:若诊疗对象特定、且不以诊疗为目的,则该案与典型非法行医有本质区别
律师郭刚认为,若证据显示邱朝云没有获利。诊疗对象特定且不以诊疗为目的,则该案与典型非法行医有本质区别。
对内部教学行为简单套用非法行医处罚标准、处以高额罚款,与过罚相当原则明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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