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酒吧15岁陪酒女饮两杯沟“迷奸水”绿茶亡,电商平台可买到惹议(组图)
内媒近日揭露,深圳2023年发生一宗因饮用「滴滴水」(又有「迷奸水」等称呼)致人死亡的悲剧。一名年仅15岁的陪酒少女在酒吧过量摄入含该成份的饮品后,因γ-羟基丁酸中毒身亡。内地辩论节目《奇葩说》嘉宾罗淼在微博发文称,这类「滴滴水」的主要成分在电商平台上随意售卖,引发关注。


公安机关查获含「滴滴原液」的饮料。(示意图/检察日报)
《南方都市报》报道,2023年10月25日凌晨,涉案的其中2名酒客在深圳龙岗区某酒吧,将随身携带的约40ml「滴滴」原液(即「1,4-丁二醇」)加入绿茶后,勾兑成「滴滴水」饮用。期间,该酒吧的销售员为留住客户及让他们多购买酒水,叫来15岁的陪酒少女刘某甲陪酒。
「滴滴水」饮用完毕后,该2名酒客要求酒吧销售员到其他卡座向他人拿取「滴滴」原液,随后加入两瓶绿茶饮料继续勾兑饮用,刘某甲在此期间摄入约两大杯。凌晨4时30分许,刘某甲离开。早上7时许,她因过量饮用「滴滴水」身体出现异常,经医护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符合因γ-羟基丁酸中毒死亡。

广州邮局海关官员查获含有「γ-羟基丁酸」的精油和药片。(广州邮局海关)
报道指,案发后,涉案4人(包括2名酒客、酒吧销售员及提供「滴滴」原液的人)均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一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酒吧所属公司赔偿123万元人民币。

「γ-羟基丁酸」合成物的不同名称。(澎湃新闻)
《羊城晚报》报道指,案中的「滴滴水」原液即「1,4-丁二醇」,是「γ-羟基丁酸」前体物质,可在人体内通过乙醇脱氢酶代谢,迅速转化成「γ-羟基丁酸」。「γ-羟基丁酸」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 是内地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物,属于合成毒品。
「γ-羟基丁酸」又有「神仙水」、「迷奸水」、「听话水」等多种称呼,可导致暂时性记忆丧失。如果摄入过量,可致心搏徐缓,有可能发生痉挛性肌肉收缩、神志不清、谵妄、抽搐、昏迷、肝衰竭、呼吸抑制、呼吸暂停、低血压和吸入性肺炎;中毒者还可能因呕吐使呼吸道梗阻而窒息而死。



4月27日,内地辩论节目《奇葩说》第三季辩手罗淼发文称,发现「1,4-丁二醇」可以在电商平台上随意售卖。他表示,「1,4-丁二醇」作为一种常用大宗工业原料,同时又是明确的涉毒危险品,理应被更严格监管。目前,淘宝平台已经全面下架「1,4-丁二醇」,但仍不会影响工厂及实验室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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