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小夫妻意外离世!百万遗产让一对亲家瞬间翻脸:钱转给我女儿就是她的遗产(组图)
一场车祸带走年轻夫妻,120万元的遗产之争让一对亲家反目。
上海的高阿姨 还没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缓过神,一笔120万元的款项,又让她和亲家从亲人变成对立方。
钱是委托理财,还是赠与的财产?
儿子儿媳同时去世,遗产怎么分?
男方父母出的房子首付,能多分遗产吗?
01
120万元转账引发的“罗生门”
高阿姨的儿媳从事金融行业,为此她先后分三笔, 一共转给儿媳120万元,委托对方帮忙购买理财产品 。其中前两笔资金已用于购置理财产品,第三笔钱款刚到账,儿媳便意外出事。
当事人 高阿姨:
我儿媳是做金融的,我就把家里的存款,120万打到她卡上,让她帮我们买理财,他们(儿子儿媳)出事以后,(和亲家)签了份协议,结果后面亲家反悔了,说这笔钱是他们女儿的遗产,说是我赠与的,他们有权继承 。
当初转账没有备注用途,后续双方签署的协议,也没能写明120万元的实际用途,这也让钱款的归属产生了巨大争议。在证据看似存在缺失的情况下,高阿姨还能否追回自己的积蓄?
针对这一问题,律师梳理全部线索后给出了专业解读。虽然双方没有订立正式的委托理财合同,但 完整的聊天记录成为关键证据,实打实证明了高阿姨委托儿媳代为购买理财的初衷 。
三笔转账性质一脉相承:前两笔钱已经顺利购入理财产品,第三笔刚到账便突发变故、没能来得及操作,但这笔钱的权属从未变更。也就是说, 整笔120万是高阿姨交由儿媳打理的理财资金,并非无偿赠与,更不属于儿媳的个人遗产 。
最终律师明确:120万元全额归高阿姨所有,对方不能将这笔钱当作遗产继承,应当悉数返还。
02
夫妻同时去世
“死亡顺序”决定继承范围
一场意外让儿子、儿媳不幸一同遇难,两人究竟谁先离世,已无从考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相关条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时间的——都有其他继承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这对夫妻各自都有健在的父母作为继承人。结合法规可判定,二人视作同时离世,彼此不继承遗产 。儿子的财产由他的父母接手,儿媳的财产则归其父母所有。
房子首付是男方出的,能多分吗?
这套婚房登记在小夫妻名下,首付款基本都是高阿姨承担。她认为自己出资较多,理应在遗产分配时多分份额。
针对这一诉求,律师进行了区分解读:如果是夫妻离婚析产,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会参考出资比例、生活状态等细节,做出倾斜性判决。
可如今两人双双离世,案件性质变为 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法定继承遵循均分原则,无法单纯依据出资多少来划分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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